不要迷信誘因:關鍵在動機與能力

談到行為改變,很多人會先想到「誘因」。但誘因是否有效,要看對象的動機與能力是否足夠。動機不足,有誘因也不想做;能力不足,有誘因也做不到。

Ooyoya

常吃大戶屋的人都知道享聚卡(會員 app)偶而會有搶券活動,送出可兌換的附餐小點。這當然是要觸發消費的誘因。

對誰有效?熟客。也就是那些已經常吃(動機強)、吃得起(覺得物有所值)的人。想外食但沒特別想法時,這張券就可能促使他再訪。所以大戶屋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

對不吃大戶屋的人就沒什麼用。他們不會加入會員,也不會去搶券。即使直接送他一張,也未必會使用。

人依動機與能力的強弱可以分成四群,改變每群行為的策略都不同。不要迷信誘因。誘因不能提升動機與能力,只能觸發已有動機與能力者。

最根本的,還是做好基本功:深入理解目標客群的特性與生活情境,提供真正能創造價值的產品與服務。當消費者體驗到價值,再次使用的動機自然更強。一試成主顧。

當你創造的價值夠高,也能夠有效溝通與傳遞那份價值,你愈能夠採取價值定價,消費者對價格的接受度也會隨之提高。反之,如果你的產品與服務很爛,再多誘因也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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