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2007 年 iPhone 問世起算,現代智慧型手機已有將近二十年的歷史。而我更早幾年就開始隨身攜帶小型數位相機。二十年來,「拍照」這件事已完全成為日常記錄的核心。

我只要注意到有趣的事,或者心裡想到什麼想要記下,就先拍再說。這其實需要長期的訓練,才會「立即注意到自己注意到」,以及不去思考要不要拍、拍什麼或怎麼拍,不要管構圖或美學,先拍再說。
影像是提取的線索。當天拍的照片,晚上回家看了大概都還能想起當下為什麼注意到,或是想到的是什麼。更多的時候是拍照的當下沒有注意到或想到的,回家看照片時才看到或想到的。然後都可以用文字記下來。
拍照是最快的記錄方式。如果當下沒拍,也就不太可能用其他方式記錄。之後就再也不會想到了。
人們常說「發文配圖」,但我往往是反過來的:先有了照片,才透過影像回溯當下的觀察與想法,最後才轉化成文字。
這是一種完全以影像為中心的記憶方式。照片不是文字的裝飾,而是思緒的錨點。回顧過去二十年,不只是人使用工具,工具也改變了我們思考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