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憶往

這個時代的夜市賣的都是吃的。我最近十年已經不太吃零食或宵夜,夜市自然就逛得少了。小吃當然還是常吃,但都是到特定的店家,比較不會到夜市。

Nightmarket

這也反映時代的演變。大約四十五年前,小時候逛家附近固定日子擺攤的流動夜市(亦曰商展,但在小孩眼裡就是夜市)是有趣的休閒。除了彈珠檯、套圈圈撈金魚之類的娛樂,你就是會看到各種平常沒看過的商品。

憶起早年夜市之有趣,在社群網站分享。不同世代的網友紛紛回應小時候在夜市看到的:書、藥、木頭、石頭、衣服、魔術道具、 錄音帶、錄影帶、解碼器、家用電玩與卡帶、自己發明的專利小物……

我記得買過錄音帶。當年智慧財產權概念薄弱,不知道買的是盜版。還有那種小罐裝的有機溶劑,讓你擦亮硬幣的;當年也不會想到有什麼健康風險。也記得還有攤子賣油畫。

後來上了大學修倪再沁的西洋美術史和美術概論兩門課。他很愛用夜市賣的、藝廊賣的、美術館展的油畫來解釋藝術欣賞的能力。一開始你覺得「都畫得很漂亮啊」,只在經驗累積足夠之後才鑑別得出高下。

大學時期的夜市體驗都在六合夜市。通常是夜遊的起點或終點,有吃有玩。吃中山路這頭的海產粥和瑞源路那頭的圓仔湯。玩六合大書城(當時賣很多寫真集)門口的野球拳遊戲機。第一次吃鱔魚麵則是在阮綜合旁的自強夜市。碩士班時期則是嘉義文化路夜市。

大約同一個時期,三十五年前我還逛過韓國首爾(當時還叫漢城)的東大門夜市。但是也就只是跟救國團海外營的成員快速走過。只記得都是穿西裝的上班族。

現代的夜市要說好玩,可能鄉下還有。幾年前逛霧峰德泰夜市就覺得好玩。有生活味,就是大家晚上來玩的地方。還有那種回憶中的小時候的氛圍。但在城市裡,大部分的夜市賣的都是吃的了。

這幾年文青重新發明夜市,謂之市集。各種文創商品擺攤反倒有點重現早年夜市好玩好逛的風貌。不管時代如何演進,有些需求沒有改變。每個世代都還是要有自己的夜市。但即使是市集也不可避免地逐漸往「吃」靠近了。

以前社會單調,生活單純,逛夜市就是最主要的日常休閒。如今人們的休閒生活更豐富,有更多的活動競爭有限的休閒時間。

例如十多年前開始,我家就沒有電視機,停了有線電視,沒有 MOD,也不在任何裝置上看電視。即使是今日,花在 Netflix 的時間也不多。原本看電視的時間移轉到其他休閒:寫作,散步,看電影,運動。

夜市還是休閒的選項之一,但被選到的機率也愈來愈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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