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歲幼兒教我的設計課

人們在任何時候的體驗都是由兩個因素決定的:個體收到的環境刺激輸入,以及心中被這些刺激喚起的相關經驗。個體用這些經驗解釋感受到的刺激(未必意識得到這個過程),解釋的結果就是體驗。用簡單的式子來表示:

體驗 = f ( 輸入, 激發的經驗 )

日前,我那一歲兩個月大的外甥女跟著爸媽來到家裡。剛開始會走路的她一進門就急著探索這個空間:從客廳到餐廳,從餐廳到廚房,又從廚房回客廳。沒多久她就發現客廳裡的骨董:1996 年的 AT&T Design Line 140 電話機。

1996 AT&T Design Line Telephone 140

她一輩子沒有看過有線電話。她平常看到的室內電話都是無線的,黑色外殼大主機與小子機、子機上有白色會發亮的按鍵那種。更多的時候看到的是家人用智慧型手機講電話。大家也都知道現代的智慧型手機長什麼樣子,就是一大片玻璃。

她在這陌生綠色物體前停了下來,立即認出那是電話。她一手抓起話筒放在耳邊,再用另一手按了幾個鍵,然後咿咿呀呀說起話來。講到開心時還會邊講邊走。當然,話機就被話筒拖著走了。

她能立即認出陌生物體是電話,表示那個物體喚起她記憶之中相似的物體:自己家裡的黑色電話。此處不只有外觀上的相似性,更有結構上的相似性。因為眼前的物體與她習慣看到的室內電話的外觀真的不是那麼相似。

她應該也還不懂按鈕的作用,但她立即認出來那些黑黑圓圓凸出來的東西是可以按的。這也是來自過去的經驗,不論是玩自己的玩具或家中的電器。最關鍵的是,當她看著眼前的陌生物體,她立即認出來哪些元素是功能性的,哪些不是。所以她去按按鈕而不是按其他的地方,她對著話筒而不是其他的地方說話。

更有趣的是嘗試使用電話的行為。她或許還不知道電話運作的真正原理,但平常在家裡觀察大人使用電話已經記得操作的行為,或許也玩過家裡的電話。當她認出眼前的陌生物體和家裡的電話是同類以後,就把那些記憶中操作電話的行為依序展現出來。

人類的大腦是一套非常強大的推論系統,從我們出生那天就開始帶著我們體驗這個世界。這個一歲幼兒行為的啟示是,如果你能夠了解人類認知運作原理,就會知道什麼刺激會喚起什麼經驗。如果你的設計能夠喚起適當的相關經驗,使用者就能夠在自身經驗的引導下自然推論出產品的功能,也自然推論出產品的使用方式。

這就是以使用者為中心的設計。產品不只是產品,更是使用者經驗的延伸。這樣的延伸有兩層意義:一、新設計直接融入既有經驗中,二、新設計不僅融入既有經驗,還能引導使用者主動探索生活改變經驗。如果前者是夠好的設計,後者就是最好的設計。

就像幼兒與世界的每一次互動,剛開始必定是用既有經驗理解陌生事物,但在互動過後原本的經驗也改變了。對我的外甥女來說,這是成長。對你的使用者來說,這就是你的設計為他們帶來的高層次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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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表於 2012-11-29 商業周刊《從生活看設計》專欄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