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電子收費(ETC)門架除了感應 eTag,亦會拍下車牌影像。夜間補光的藍色光源雖然是向下的,但還是會進入駕駛人的周邊視野(peripheral vision),讓人感到刺眼。事實上,以藍光補光是錯誤的設計。遠通電收說藍光「最不影響用路人視覺感受」也是錯誤的。
當人進入暗處,眼睛也會開始進入持續約二十五分鐘的暗適應(dark adaptation)。視網膜上的感光細胞敏感度會逐漸提高,以察覺黑暗中的微弱光線。眼睛在暗適應之後敏感度非常高,最敏感的是散布於中央窩(fovea) 以外(也就是周邊視野)的桿細胞(rod cells)。
暗適應之後的桿細胞對短波長的光線(接近綠色與藍色)特別敏感。這就是為什麼汽車行經 ETC 門架時,駕駛從周邊視野看到門架上的藍色光源時會覺得刺眼。在遠離城鎮一片漆黑的路段上行駛時,這種感覺又特別明顯。
遠通電收說在「七年前實施電子收費開始,即在電子收費車道採用」藍光補光。但是收費站明亮多了,駕駛人視網膜上感光細胞的適應狀態也不同。同樣的藍光,在明亮的收費站和一片漆黑的路段兩種脈絡,駕駛人的感覺是有非常大差別的。
遠通電收又說「此藍光之照度經顧問公司檢測後小於10 Lux,低於高速公路規範之15 Lux」。但在客觀照度相同的情況下,波長不同,人眼主觀感覺到的強度也會不同。這是很基本的心理物理學(psychophysics)。遠通電收不是找了不夠資格的顧問公司,就是問錯了顧問公司問題,或是誤解了顧問公司的回答。或是,以上皆是。
在補光顏色的選擇上,高速公路局網站還有一些似是而非的說明。例如「因車牌有白底、綠底、紅底及黃底等顏色,若用相同色系之補光,無法達到增加照片中車牌之清晰度之效果」,「人眼對綠光波長最為敏感,對藍光之敏感度較低」。
如果一定要補光,最好的光源當然是超出視覺光譜範圍外的紅外線。如果必須用可見光補光,照度相同的情況下,紅光比藍光對駕駛人的干擾會小很多。因為暗適應之後的眼睛對較長波長的光線(例如紅色)沒有短波長的敏感。如果無法調整顏色,調整門架周邊的照明亦是可能的解法。
有朋友說,「會這麼細心,這麼在乎人,eTag 就不會搞成今天這樣了。」但我覺得藍光的設計疏失更不可饒恕,因為它會增加發生意外的風險。
國道電子收費系統啟用以來,能犯的錯都犯了,絕對不能犯的錯(安全相關)也犯了。任何心智正常的公民都不應該接受這樣的系統。我強烈建議所有已安裝 eTag 的人都退租。不是為了抗議,而是為了訓練這個國家辨識並拒絕愚蠢的設計。
台灣企業與政府也應該從這整個事件學到教訓。企業高層不能只懂商機,政府高層不能只看政策,兩邊都要懂使用者經驗設計(user experience design)。否則到最後做出使用者經驗超級糟糕的產品,高層卻還搞不清楚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