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字就太長了

Writing

在這個時代,多長的文章算是長文?五百字就太長了。

以往大眾媒體時代,報紙民意論壇投書的上限是五百字,編輯還經常會刪到剩三、四百字。若編輯能夠判斷你在某個議題的專業性,就可以寫一千字的評論或專欄。

兩個時期我都經歷過。上世紀最後幾年都是投書,本世紀第一個十年則是評論與專欄。後來寫部落格,一千字的習慣還是留了下來。

來到社群媒體時代,短文部分我一直很習慣 X 的一百四十字。早年自己還限制在一百字內,後來才放寬一點。

至於部落格與臉書長文,這幾年覺得一千字實在太長了。

剛好 Threads 的字數上限就是五百字,也讓我覺得乾脆回歸五百字。

試了一陣,覺得這樣也好。除了少數例外(例如記錄細節供日後參考),大部分的文章字數上限都降到五百字,能壓到四百字內更好。

這有點復古,但當年迅速反應的手感還在。從「想到」到「完稿」的時間可以壓到很短,十到十五分鐘搞定。花在整理配圖的時間反而長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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