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少年騎自行車過馬路被兩輛車撞死。該路口離峰時段號誌不是標準的二時相,而是幹道(敦化路二段)方向閃光黃燈 。少年方向的小路(仁平路)閃光紅燈。實際上是應該全日二時相的。
我沒到過現場,有些細節觀察不到。就儘量先以 Google 地圖與街景為基礎評估。
那是個 T 字路口。我依南北向用反過來的 ⊥ 說明。橫的是敦化路二段,兩輛肇事車輛由左往右通過路口。直的就是仁平路,少年要從交會點過路口往上到對面的公園。
雖然敦化路二段方向有閃光紅燈,但因為駕駛右側不像一般十字路口會有機動車輛駛入,就容易輕忽,未必會像通過十字路口那樣真的減速到幾乎停止、確認兩側狀況再加速。
仁平路右邊不遠(就說在橫線端點好了)另有一條平行的中平路,和仁平路剛好在公園兩側。這個路口的號誌就是正常時相(看起來是二時相)。再往右一點就是中清路二段,這是條幹道,當然也有多時相號誌。
連續一小段路這麼多路口的確有點麻煩。但現在號誌都是連鎖的,敦化路方向的駕駛人不會真的每個路口都要停等。仁平路口就算採全日二時相也不會有什麼影響。
後來看到一則報導,果然又是專業屈服於不專業的民意:
「〔台中市交通局〕局長葉昭甫說,這處是尖峰時間是採三色號誌,因地方一再反映指仁平路這一端路口,每天的人車都不多,一直停等很浪費時間,要求改號誌。評估後,離峰才改為閃黃與閃紅燈。」
還有就是不要只看肇事熱點(市府好像連交通部盤點的 63 處熱點都沒完全改善 )。近期幾次重大意外都不在那些熱點。
重大意外很多是發生在駕駛不預期會有行人、行人也真的不多的地方。偶有行人才會讓駕駛車速快又反應不及。例如很多長輩清晨出門運動過馬路被撞死。道路設施不能只考慮流量與效率,也要能降低風險、提升安全。
交通是一門專業。很多事都有清楚的分析與指引。專業還是該有專業的堅持。至少要盡本分,做對的事,把事做對。既然知道大部分的駕駛的都沒有足夠的素養,在道路設施上就真的要儘量防禦,料敵從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