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迷信熱情

「熱情」很多時候會跟「力量」連結,用來推動一些事情。但是這種熱情本身經常是短暫的、爆發性的。一件事真的要能永續,就不能過度依賴熱情。否則到最後自己燒光了都沒改變任何事。

Passion

所有看起來有熱情而且能夠持續的事都有個基本條件:你真心享受自己做的事而且做得很好。重點是為了自己,純粹的享受。不是奮力燒盡自己,更不是甘願受苦。

你需要的是智慧與膽識。你得找得到最適合你做、只有你做得最好、而且你喜歡做的事,在享受這件事的同時也可以順便為別人創造價值。為自己做的事才能永續。熱情只是副產品。不要一直想著用熱情去推動事情。

世間事不是利他就是交易,前者罕見。所以一直講自己「多有熱情多想助人」聽起來很假,就算是真的也很快會燒完。當然交易不見得是錢,但你總得想清楚你創造的價值要為你交易到什麼,讓你可以維持下去。

理想的情況是,這個價值能夠轉換為價格,讓這件事能夠有可持續性:你喜歡你做的事,這件事滿足了一群人的需求,你也從中獲得資源繼續做這件事。當然資源也可能來自贊助或政府補助,但都不穩定。有健康的商業模式才能永續經營,你也才會持續精進對需求的掌握,以及修正與驗證解決方案。

熱情是果,不是因。你做的事讓你實現天賦,就會做得好,就會有熱情。那些帶著熱情去做不適合自己的事的人,熱情很快會熄滅,而且一輩子都做不好。

你本來就不該直接對工作或任何任務有熱情。應該要有熱情的是你的人生。你能足夠了解自己與世界,在自我和世界的交集中同時實現自我與影響世界。工作只是這個交集的一部分,只是沾你人生熱情的光。

當你真心想做一件事,全世界都……未必會來幫你。如果這事真的很蠢的話。不要再鼓勵盲目的熱情或或勇氣了。你要敢冒險。但也要有智慧。尤其現在很多人以為自己展現了追逐趨勢的熱情,實際上只是逃避現實的焦慮。

最持久的熱情一定是百分之百為了自己,然後再順便感染一路上遇到的人。而且會比那些不真的認識自己、不真的知道自己適合或不適合做什麼的人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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