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與正體

台灣大約從三、四年前開始,刮起一陣「繁體正名」風。正名的原因,似乎是因為「簡體」一詞,中的「簡」有簡潔、簡明之意,相較之下,「繁體」一詞中的的「繁」則有繁複、繁雜之貶意。

2002 年 11 月,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就曾與我聯絡,希望我可以出席「臺北市政府推動正體字及國字標準字體說帖等相關事宜」的會議。不過因為我人在南部,當日整天又都有排好的行程,沒辦法出席此次會議。

雖然無法出席會議,我還是回了封信,簡單陳述了我的論點。基本上,我覺得華語兩種書寫系統的比較,是一個有趣的議題,但在討論的時候很不容易保持中立的立場。我看過北市教育局寄給我參考的文件,發現許多比較是一面倒地支持繁體字。尤其其中許多論點都是十分直觀的,沒有實徵證據支持,因此並非十分有說服力。

我個人非常不贊成使用「正體」一詞。「正體」的「正」有正確、正統之意,等於視簡體字為錯字或異體,對簡體字是一種非常強烈的歧視。「正體」一詞的使用,不僅未能適當反映華文的現狀,還有些情緒化與泛政治化。

我覺得驚訝的是,「繁體正名」的情緒化和泛政治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初推行文字改革的心態,出奇地相似。當初推動簡化字的終極目標是廢漢字,將漢字拉丁化。廢漢字的主要論點有二,都非常情緒化:

  1. 漢字太難學,導致中國識字率低;
  2. 漢字不科學,阻礙中國進步。

「漢字簡化方案」在 1956 年正式推行時,在許多激進的文字改革者心中只是過渡產物。實際在推行文字改革時,卻連簡化字都有被接受的困難。1977 年推行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就因為造成許多亂象,在 1986 年又被廢止。

五十年後的今天,我們會發現當年的論點都沒有實徵證據。比較台灣與大陸的識字率,讓大家體認到,關鍵在普及教育,而非簡化漢字。當年宣判漢字不科學的一些諸如漢字不方便打字的技術理由,現在看來也很可笑。因為技術的進步,讓漢字也一樣能夠資訊化。

固然在歷史上簡體字較繁體字晚出現,然而現在兩者的地位是平行的,都已經標準化,也都是現代華語的標準書寫系統之一。就像英文一樣,英式和美式的拼法不同,但你不能說哪一個是「正體英文」。而且,不論是從記錄口語的功能來看,或是從閱讀的心理歷程來看,華語的兩種書寫系統之中的哪一種都不會明顯優於另外一種。

今天再談簡繁體字的優劣問題,其實已經沒有太大意義。台灣不可能改用簡體字,現在的中國也不可能再像當年一樣再來一次文字改革。但我們確實可以從漢字簡化的歷史上學到一個教訓,那就是政策的推行要有實徵研究作基礎,而且必須與政治區隔,不能只憑決策者的直覺與情緒就一意孤行。

不喜歡「簡體/繁體」用詞的人,可以改用「傳統字/ 簡化字」的用法,既避開了「繁體」的負面聯想,又不會有「正體」的歧視性。如果還是想用雙字詞,「繁體」一詞雖讓某些人不滿意,但還是應該接受。因為「正體」一詞的使用對簡化字實在過於歧視,真的用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