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韓江馬拉松(一天一本的快節奏如果以操場一圈一本來比喻,也許更像是 1500 公尺賽跑)終於來到第四本《白》。這本書非常奇妙,與眾不同。表面是上是小說,實際上是散文,卻又短得像詩。
《白》是由一系列彼此獨立的短文組成。寫的是作者在華沙駐市寫作時,在不同的當下的內在體驗。包括回憶,包括心境,也包括環境。故事反倒不是主體。所以我說主要是散文。
但要說它是小說也可以。它的第二部〈那女人〉是作者想像自己把身體借給剛出生沒多久就過世的姊姊的靈魂,讓她體驗這個世界。但其實還是作者自己體驗的轉化。類似以第二人稱書寫。
這本書的章節都很短,短到比正規的散文還短,短到有些只有一段。所以我說像詩。當然這些年所謂「輕文學」都寫得短,但韓江的功力就是不凡。
短而不輕,柔中有韌,字字珠璣,看似無序中有清晰的路徑,從字句到段落到篇章都有韻律。太美。
台灣文壇曾為散文與小說的定義吵成一團。我的判準比較簡單。散文與小說都有故事與情感。散文的焦點是情感,故事只是載具。小說的焦點在故事本身。讀完留下情感忘了故事,是散文。讀完感覺這故事真精采,是小說。
至於真實性則未必是區辨散文與小說的最佳判準。
在《素食者》、《少年來了》、《永不告別》和《白》這四本書中,《白》是我最喜歡的。是那種我閒著沒事會一直看、看很多次都不會膩的作品。
《白》的白,有具象的,也有抽象的。有字面的,也有比喻的。有外在的,也有想像的。有過去的,也有當下的。就這樣把意識連成一條河。
我想起鄭立明的〈畫個一〉,1996 年聯合報文學獎散文獎第三名。第一、二名我都忘了,就這篇還有模糊的印象。也是從「一」這個字的具象與抽象串成一篇散文。
比起小說,我終究還是更愛讀散文的人。我喜歡那種內在體驗與想像的細緻書寫,我喜歡那種抽象性。韓江的文字韻律當然在每本著作都讀得到,但這本單純就是讀其質地,不用分心追上故事。
《白》讓我特別有感,也因為我自己 1994 年到美國鄉下念書時,同樣也有那種異鄉的疏離與陌生、以及被全新的環境喚起久遠的記憶的體驗。有些事就是會流進你的意識,你就是會想寫下來。
回想起來,我想到什麼寫什麼的習慣也是那個時候建立起來的。那些不知道被什麼觸發的、突然冒出來的、稍縱即逝的感覺,沒有立即記下來,可能就永遠不會再想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