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 新聞歧視身心障礙者

TVBS 新聞台(TVBS-NEWS)今天(2006-01-09)晚上 6:00-7:00 的報導中,有一則「兩岸三地」的新聞,標題是「超危險 雙腳殘疾卻開車趴趴走」。內容是中國河北一位下肢障礙男士駕駛改裝的汽車被警方攔下,因為中國交通法規規定雙腳殘疾人士不能開車。記者在新聞報導中公然歧視身心障礙者,TVBS 應該跟身心障礙者道歉。

我先試著還原這則報導中的「事實」部分:第一,一位下肢障礙的男士駕駛改裝的汽車被警方攔下;第二,中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規定,雙下肢障礙者不能駕車;第三,這位男士被攔下後為自己辯護:「殘疾人開車技術不存在危險,問題在於沒有立法,自己學的,以前開了十年摩托,這玩意比摩托容易。」除此之外,其他都是記者的歧視性推論。

第一,標題中的「超危險」,隱含的假定是下肢障礙人士駕車較無肢體障礙者危險,這種假定不僅嚴重缺乏社會常識,也是對身心障礙者嚴重的歧視。汽車經過適當改裝,原本就可以完全不需要用腳操作,而且一樣安全。記者就算身邊沒有必須完全以手操作汽車的親友,既然當了記者,要報導世界大小事,總不能連起碼的常識也沒有。

第二,報導對攔檢過程有如下描述:「這名雙腳殘疾拄著拐杖的男子,正在接受警察的盤問,因為他開車違規左轉。你沒聽錯,他確實是開車違規被攔下來,只是令人相當好奇的是,雙腳根本沒有力氣行走,要怎麼來踩油門?原來他的車子經過改造,全部都用手來操控。」這樣的描述方式,反映記者不知道下肢障礙者可以駕駛汽車。下肢障礙者駕車有什麼稀奇的?全國有許多廠商都可以幫忙改裝各式汽車,使其適於用手操作。我不曉得這位記者是在什麼樣的環境受教育及成長的,竟然如此缺乏常識。

第三,報導的最後一段說「企圖用自己的經驗來說服交通警察,只可惜這招並不管用,只能乖乖接受法律制裁。」這一段就更誇張了,記者說「只能乖乖接受法律制裁」這句話隱含的假定是,下肢障礙者不該駕車,這位男士做錯事了,應該被處分。這再度反映記者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

最後,再讓我試著對「事實」部分重新作一些較合適的解釋。只要交通工具經過適當改裝,下肢障礙者可以和無肢體障礙者一樣安全駕駛。下肢障礙者有駕駛交通工具的權利,但中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目前只規定左下肢障礙者可以領取駕照並駕駛改裝過的汽車,雙下肢障礙者仍無法領取駕照,因此不能合法駕駛汽車。中國的法律不僅使用的語言有歧視性,而且侵犯人權。這位男士為自己作的辯護,不是「企圖用自己的經驗來說服交通警察」,而是在維護他應該有、卻被法律剝奪的權利。他不僅沒有犯錯,反而是在做一件非常值得尊重的事。

說真的,看到這則新聞報導,你會覺得「弱智媒體」的說法,還真是十分客觀的描述,一點都不歧視。

延伸閱讀:新聞報導的用詞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