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幾年來我最喜歡寫的,一直是散文。抓著某個感覺,順著記憶的連結擴散出去,慢慢看到某個概念的輪廓由模糊到清晰。

通常一開始就真的只有一句話記下當下的感覺,沒有主題與方向。樂趣就在那個順著跟自己對話慢慢展開與發現的過程。那是一種自我探索。也是一種療癒。
其實更像是日記。現在看三十年前寫的文章,腦中都還可以浮現當年的內在體驗。就像是與年少的自己重逢。
年輕時喜歡兩、三千字的規模。也跟以前的生活節奏比較慢有關。有時是一整夜沉澱的結晶。
這個時代想到要寫兩、三千字,通常就直接放棄了。
但是有些感覺當下沒記下來,下次再想到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也許再也不會想到了。真的稍縱即逝。
每篇字數愈少,能記下來的愈多。
所以去年開始把絕大多數記錄生活或呈現觀點「長文」的字數壓到五百字以內。這陣子又以同樣的上限重新啟動散文,為未來的自己留下一些麵包屑。
手感還在。或者應該說,那個藏在內心深處的自己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