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裝監視器 侵犯居民隱私

六月十九日華視新聞報導,為了防治犯罪,台北縣永和市將斥資三千萬,在面積不到五平方公里的市區大街小巷裝近千台監視攝影機,監視螢幕放在里長家,由各里里長全天廿四小時監看。

永和市廿三萬人口,絕大多數都是善良百姓,不法之徒總是極少數。有必要為了防範極少數不法之徒,侵犯絕大多數善良百姓的隱私嗎?陳總統就職才剛滿月,就職演說中「讓中華民國成為二十一世紀人權的新指標」的宣示言猶在耳,再看看永和市出於「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漏放一人」心態、把未犯罪之人都預設為歹徒的「鄰里監視系統」,實在是一大諷刺。

還有,這竟然是由市公所出的主意,由里長負責監視。這已經不是舊時代的「威權政府」或「執法機關」對人民的侵犯,而是平民百姓之間的互相侵犯。

隨著台灣的民主化,威權政府早已是過去式,執法機關對人權的保護也頗有改善。相較之下,永和市的「鄰里監視系統」卻反映出人民的素養不進反退,這又是一大諷刺。

五平方公里很小,對警局來說巡邏的困難不大。三千萬不是小錢,應該妥善利用。

如果永和市公所有錢沒地方花,又想防治犯罪,那麼,把三千萬拿來協助警局,讓警局加強巡邏,才是正途。

(原發表於 2000 年 6 月 25 日中國時報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