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電顯示不會侵犯隱私

政治大學程宗明先生在十一月六日貴版「來電顯示是服務升級或隱私大戰?」一文中,對此項服務所造成的隱私權問題表達了憂心。以個人在美國使用此服務四年的經驗來看,程先生是多慮了。程先生以為 block Caller ID 是發話者必須特別申請才有的功能,事實上並非如此。

來電顯示必須依賴兩個條件:一、發話者的電話公司支援此功能(才能將電話號碼傳出去);二、受話者的電話公司支援此功能(才能辨認收到的電話號碼訊息)。所以如果發話者的電話公司並不支援這個功能,就無法將電話號碼傳出去。受話方的電話公司即使有提供這項服務,因為根本沒收到訊號,也不可能看到你的號碼。那麼如果說發話者的電話公司支援此功能怎麼辦?沒問題,基於保障隱私,電話公司一定讓你有選擇的權利。你可以在撥任何一通電話時,選擇是否讓自己的號碼在對方的來電顯示器上出現(block Caller ID)。

而 block Caller ID 的功能,也不像程先生所言,會被不法人士濫用。因為 block Caller ID,並不是發話端「不傳送」號碼,而是指示受話端的電話公司不要將號碼傳給用戶。換句話說,即使用戶看不到,電話公司也會有紀錄。因此,即使 block Caller ID,透過法律程序,還是可以取得號碼。

因此,來電顯示服務不僅不會造成個人隱私受侵犯,反而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原發表於 1999 年 11 月 9 日中國時報時論廣場。)